# 【廟宇活動】「刑期無刑」匾 月眉龍德廟 指定重要古物

- 日期：2012-03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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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刑期無刑」匾 月眉龍德廟 指定重要古物 - 日期:2012-03-24

〔自由時報記者林明宏／南投報導〕全國第一件獲得中央指定之私有古物在南投縣，文建會審查委員日前至草屯鎮月眉龍德廟實地會勘「刑期無刑」古匾後，委員們決議，指定該匾為「重要古物」，成為全台灣繼故宮等公立博物館之外，第一件獲得「重要古物」法定身分的私有古物。見證戴潮春反清運動審查委員們認為，龍德廟「刑期無刑」匾，見證台灣人民戴潮春反清運動外，匾上款字數眾多，將整個歷史事件緣由略述於匾額之上，在台灣甚為少見，非常特殊，符合重要古物指定基準中「具有史事重要淵源」、「品質精良且數量稀少」的標準。縣府登錄為一般古物文化局指出，現行文化資產法規定，古物依照其珍貴稀有價值，分為國寶、重要古物，以及一般古物。月眉龍德廟之「刑期無刑」匾，於去年四月由縣府公告登錄為南投縣一般古物，並報請文建會審查指定為重要古物。三月二十日文建會帶領專家學者至龍德廟進行古匾實物會勘，經各委員審慎討論後，做成決議將指定為「重要古物」。文化局指出，「刑期無刑」匾為同治三年（西元一八六四年）台灣戴潮春反抗清朝，清廷派二品將軍丁曰健到草屯處理反清事件，丁曰健認為是保生大帝暗中神助，才能平息反清勢力，因此贈匾給龍德廟。至於「刑期無刑」語出書經，指刑罰的目的在於教育人民遵守法律，從而達到不用刑的境界。文化局表示，龍德廟目前整修中，未來將邀古物保存維護專家，協助廟方進行古匾科學鑑定、調查研究修復等工作，讓大眾更加了解縣內歷史文化。
